项目编号:****-****-*******
保康智慧停车及运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0%。采购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保康智慧停车及运管平台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对保康县城区**个停车场及5条街道共计***个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配套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监控中心、收费系统、智慧停车“*张图可视化”、车主公众号、*级引导牌等基础设施。(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保康智慧停车及运管平台建设项目 | 1批 | 对保康县城区**个停车场及5条街道共计***个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全部工程、货物必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施工图纸要求,达到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质保期:3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供应商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
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 **** 年 8 月 ** 日至 **** 年 8 月 ** 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下载
3、方式: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复制或下载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按照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盖章扫描后以***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邮箱(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按报名表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盖章扫描的不予受理。因报名表信息错误导致联系不上或无法发送文件的,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售价: 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 年 9 月 ** 日 9:** 时,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开标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4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媒体: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
***4年 8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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