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共同富裕人居品质提升项目(*期)—泾海路(西场河—西场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共同富裕人居品质提升项目(*期)—泾海路(西场河—西场路)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备案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西塘桥街道
2.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约***米,宽**米;新建跨越西场河桥梁*座;改建道路长度约***米,宽**米。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3项目估算投资:约****.7*元。
2.4勘察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含) 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共同富裕人居品质提升项目(*期)—泾海路(西场河—西场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工程勘察、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标段划分:*个合同段。在项目实施过程分阶段进行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 ***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桥梁或市政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 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业(道 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1日9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地点为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智汇湾·领悦商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楼*号开标室(开发区大楼西侧花园路***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 服务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 上 发 布 。 投 标 单 位 请 重 新 注 册 账 号 后 (首 次 登 录) 在 新 点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海 盐 专 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西塘桥街道
联系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盐县城北西路***号成成大厦8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③***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上述(1)、(2) 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桥梁或市政专业)。如联合体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复印件)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库*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5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7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具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③***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 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8 |
其他强制性资格 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项进行核查,如有*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特殊注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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