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彭水县后灶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费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元(暂定)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总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证书名称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后灶河(彭水段)涉及后灶河斯家青至草坨段和后灶河郁山镇场镇段,河道整治中心线总长8.****,其中斯家青至草坨段长6.****,新建护岸长度2.****,其中左岸0.****,右岸1.****,岸坡维持现状段合计9.****,清淤河段长5.****;场镇段长2.***,新建护岸长度0.****,其中左岸0.****,右岸0.****,岸坡维持现状段合计3.****,清淤河段长1.****。 |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 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勘察设计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水利行业建设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 ****年5月 **日 | 投标总报价为*******.**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费投标报价为******.**元;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固定费率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元) | 王壮海 |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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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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