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兵应急分队经费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4年6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兵应急分队经费
3. 预算金额:****元
4. 最高限价:****元
5. 采购需求:根据晋城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成立晋城市经济开发区民兵应急分队的通知》(国动【****】1号)要求,开发区应组建*支不少于**人的民兵应急分队,并加强“装训保管用”*体化建设。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及社会治安状况,为保障全区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由公安分局重新组建民兵应急分队,按照民兵应急分队“*专多能、*队多用”和“建在身边、握在手中、用在关键”的要求,实行民兵应急分队与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套班子、*支队*、两种职能、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现组建该民兵应急分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4年6月**日**:**:**至***4年6月**日**:**:**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免费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方式、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
1、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4年6月**日9时00分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4年6月**日9时00分至9时**分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4年6月**日9时00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 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 日内,对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质 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 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 、其他事项:
2. 1 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 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2.3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3、主体库注册登记指南:****://****.******.***.**/******/f。
4、数字证书办理
4.1山西**办理地址:晋城市开发区凤台街合聚大厦**层****室;电话:***********;
4.2北京**办理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鑫超财富广场A座****室;电话:****-*******。
4.3数字证书(**)生效时限以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准,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在“山西省统*主体库”完成主体注册且通过现场核验后第*日上午9时起。
5、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6、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
*、基本信息
1.采购人基本信息
名 称:***************
地址:晋城市兰花路****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地 址: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楼***室
联 系 人:成女士 时女士
联系电话:****-*******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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