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朔州市平鲁区环境监测站应急储备物资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鑫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朔州经济开发区 |
*、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年政府采购领域“*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发现你公司在代理“朔州市平鲁区环境监测站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编号******************”中限制保证金缴纳方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财库[****]***号》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财库[****]***号》第**条责令限期改正,并于*日内将整改情况报*********。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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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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