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安次区人民法院装修改造工程#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采购内容:办公楼,审判楼,餐厅厨房的室内装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可以正常开展办案工作。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项
8.服务期限:**个月
9.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5号。#_@_@*******#_@_@****年#_@_@#_@_@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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