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年**月**日**时**分,在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金色君苑7号楼**层会议室进行了开标及评标,现将本次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年度烟用小肥料(*标段)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3招标范围:
计划采购磷酸*氢钾粉末**.8吨;
产品规格如下:
1.**%磷酸*氢钾,******以干基计含量**%以上;
2.*氧化*磷≥**%,氧化钾≥**%;水分<2.5%;
3.包装规格:***克***袋/箱、每箱**公斤。
1.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1.6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1.7质保期: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
大写:**********元
小写:**.****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保期: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
大写:********元整
小写:**.***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保期: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
大写:*******元整
小写:**.***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保期: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4.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漯河市烟草公司内部网站》上发布。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审计科(规范办)
6.其它事项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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