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类/*类**通信开发与试验单元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开标、评标日期:****年5月**日
*、中标人名单及排序:************,排名第*;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
联系人:**、李喆、王可欣、艾克拜尔·亚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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