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白河流域上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白河流域上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建项字【****】**号、沽行审建项字【****】**号、沽行审招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或其他水生态保护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沽源县白河流域上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2.1.2建设地点:沽源县小河子乡境内白河源头及上游。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白河流域源头至马家营河段,治理范围的流域面积195.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100.44亩,治理点位22处,共建设拦水石笼坝137座、宾格石笼坝2座1000m、生态护坡68300延米、植草沟1240m、生态沟2000m、沉砂池33座、前置库1座、人工湿地11座、引水沟渠9.2km、观测台2座,最大拦蓄治理汇入白河的水量能力29745.5 m3/d。(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4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6885.00万元
2.1.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天完成全部设计内容;相关配合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设计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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