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方案中用地性质的澄清公示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年3月**日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项目基地现场公示的丰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方案中用地性质予以澄清。
*、澄清内容
位于丰宁县南*营村大南沟的丰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方案公示时,因笔误将公用设施用地写成工业用地。经核实,该项目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冀(****)丰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号)的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现予以澄清该项目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
*、公示地点
1、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
2、项目基地现场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意见反馈和听证权利
1、该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对本项目用地性质的澄清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形成书面材料(材料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后送达我局。
2、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如需申请听证,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最后*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大阁镇滨河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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