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
1、第*章磋商公告第*项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现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第*章磋商公告第*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现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资格要求:1、具备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和园小区**栋2单元***室
联系方式: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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